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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記者從衛(wèi)生部網(wǎng)站獲悉,《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(GB2760-2011)等4項新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公布,其中《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》刪除面粉增白劑過氧化苯甲酰以及甲醛等品種,還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和食品工業(yè)用加工助劑的使用原則,發(fā)酵乳、滅菌乳、生鮮肉等27種食品不得添加食用香料香精。 刪除不再用的添加劑 與以往標準相比,新標準刪除了不再使用的、沒有生產工藝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劑和加工助劑,比如“面粉增白劑”過氧化苯甲酰、過氧化鈣,以及甲醛等品種;明確規(guī)定了食品添加劑的使用原則,規(guī)定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掩蓋食品腐敗變質、不得掩蓋食品本身或者加工過程中的質量缺陷,不得以摻雜、摻假、偽造為目的而使用等。調整了食品用香料分類、食品工業(yè)用加工助劑名單。 新標準還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和食品工業(yè)用加工助劑的使用原則。標準強調,在食品中使用食品用香料、香精的目的是使食品產生、改變或提高食品的風味。食品用香料一般配制成食品用香精后用于食品加香,部分也可直接用于食品加香。食品用香料、香精不包括只產生甜味、酸味或咸味的物質,也不包括增味劑。 27種食品無加香必要 標準規(guī)定,食品用香料、香精在各類食品中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,標準還列出27種沒有加香的必要,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、香精的食品(法律、法規(guī)或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另有明確規(guī)定者除外)。 這27種食品包括巴氏殺菌乳、滅菌乳、新鮮水果、蔬菜、大米、生鮮肉、鮮水產、蜂蜜、飲用純凈水等等,這意味著,“烤牛肉香精”、“排骨香精”等香料香精不得添加于生鮮牛肉、豬肉。 嬰幼兒配方食品也不得添加香料香精,但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蘭素、乙基香蘭素和香莢蘭豆浸膏,最大使用量分別為5mg/100mL、5mg/100mL和按照生產需要適量使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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